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公司貨款未收回

公司貨款未收回


gOOOOOOOOOOO 發問於 2021-02-04 | 臺中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想請問,公司司機收貨款,稱未收到貨款,客方表示已交由該名司機,在未釐清責任歸屬之前,我們可以先暫扣司機的薪資嗎?

債權請求

瀏覽人數:472

A:  您好: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基於上述規定,在釐清貨款究竟是客戶未支付或司機侵占入己之前
不得預扣司機工資作為賠償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