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民法第249條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若對方無契約約定或法律上之理由而任意提出解約
依上開規定得沒收訂金不予返還
另建議您可以攜帶雙方簽訂之契約向律師諮詢
以釐清您可以主張之法律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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