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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負責人己死, 合約失效

負責人己死, 合約失效


AOOOO 發問於 2020-04-01 | 臺北 | 製造業

Q: 請問: 我任職股份有限公司開發人員,2年前有簽訂完成開發產品(跟負責人簽訂) 可領到獎勵金,產品也在前年完成生產, 產品在量產過程中,遇到負責人生病死亡,, 公司以負責人己死, 合約失效. 我還可以領到獎金嗎!可追溯回來嗎!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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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你好,這部分必須端視當初契約對造是該名負責人或是公司而定,倘若無契約內容保護,該公司使用你開發專利權應有侵權損害賠償等等問題,詳細細節你應持書面資料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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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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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若負責人是代表公司簽署該契約
則契約當事人仍為公司
且該契約不因負責人死亡而失其效力
此外由於您為該公司之受僱人
亦有機會將該契約解釋為勞動契約之一部
建議您可以先攜帶當初簽訂的契約書向律師諮詢
由律師審閱內容後始能精確分析您所能主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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