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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沒休的特休疑似被公司吃掉


楊OO 發問於 2020-03-06 | 臺中 |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

Q: 想請教我於2017年7月17日到職,於今年2020年1月31日離職,
公司給的特休有80個小時,我一個小時都沒休過,(80小時x162時薪 = 12960元)
離職之前還有事先請教過主管,倘若沒休完的特休時數是否離職後公司會自動轉換為薪資匯進來,還是說必需自己把特休用完呢?
主管回答已請教過人資部門,是會轉成薪資一併進來,不必特意把特休用完沒關係,

但離職後2月初薪資進來公司並沒有把剩餘沒休完的特休轉成薪資匯轉進來,
當下也有馬上聯絡前公司主管,主管是表示因年初更換人事考勤系統,以至於特休部份出問題,
承諾有消息會再通知我,但一等就快一個月,三月初又到了前公司匯薪水的時間前一天,
我才又追問前公司主管,這才回覆會補給我,
事情來了,隔天薪水匯進來僅1506元,馬上又跟前主管聯絡,主管僅回覆已幫我反饋人資部份,尚未得到回覆。

想請教的部份,公司這樣是否已經觸犯勞基法,我是否可以檢舉前公司,該怎麼處理呢?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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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1.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2.如果公司就未休之特休假未發給工資,應已違反上開規定,可向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提出申訴,或向臺中市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本所聯絡詳細討論。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所長
邱奕賢 律師/美國法學博士 
免費諮詢專線: 04-23011980
電郵: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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