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依您所述,如是自己本身的財務狀況導致無法履約,恐怕定金部分就無法拿回。
民法第249條條文: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
您的狀況是屬於第二款的情形,除非您與實體店面所訂定的契約另外就此狀況有另外約定,否則拿回定金機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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