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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尾牙前提離職會影響年終嗎?

尾牙前提離職會影響年終嗎?


AO 發問於 2019-12-12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您好,目前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任職,近期想要提出離職申請,但擔心公司以此為由不發放年終獎金。

我會提前一個半月告知,但期間會遇到尾牙,當初合約簽立是說視公司營運狀況跟個人表現發放,想詢問您,公司是否有權扣除我的年終獎金,謝謝。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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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勞基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予獎金或分配紅利。」又參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588號民事判決見解:「事業單位依本條規定決定以盈餘分配員工紅利,如勞工於事業單位營業年度終了結算時在職,且當年度工作並無過失,即具備分配紅利之要件,對符合上述要件之勞工,事業單位非可任意不予發給。」若您於公司結算時仍在職,又符合全年工作及無過失的要件,公司即無法以即將離職為由拒絕發給年終獎金。

然而,若勞動契約就年終獎金並未定有任何計算基準,僅有表示「依公司營運狀況跟個人表現」,鑒於法令僅規定發放義務,並未就最低發放數額為限制,雇主確實是有依考績等因素片面決定之權利,年末提離職是否會影響年終獎金之發放金額仍屬雇主之裁量範圍,員工要主張給付一定金額較為困難,故建議您將此部分亦列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時點之考量中。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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