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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價賠償


劉OO 發問於 2019-08-30 | 高雄 | 製造業

Q: 您好
我是在沖具(螺絲)工廠
公司目前有新規定,如果整批產品做壞,需依市價賠償
這是符合規定的嗎?
不從薪資扣,需另外繳費賠償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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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題旨,公司規定,如果產品做壞,應依市價賠償,這點只要工作規則上勞雇雙方合意並無不可。

然而有疑問者在於,雇主是否可以直接將該做壞產品之損失直接自勞工薪資中扣除。
依勞基法規定,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亦即,雇主發放薪資,原則上必須全額一次給付;除勞工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又或者勞工在工作的時候有損害雇主利益而對雇主有賠償的責任,則雇主不能自行預扣勞工的薪水來填補自己的損害。
只有在損害已經發生,且勞工已經承認責任,對損害範圍、金額都也沒有異議,而且同意雇主未來可以從工資中預扣作為損害賠償的情況下,雇主才可以預扣工資。惟此時已跳脫勞基法之規範,雇主係以民法侵權行為向勞工請求損害賠償之情形。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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