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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長官態度極差

長官態度極差


李OO 發問於 2019-07-28 | 高雄 | 其他

Q: 長官態度差,大小聲,造成心理壓力,精神壓力,有相關法律規範嗎?因合約綁定,無法離職,否則賠償巨款,所以勉強自己續留。
無法離職又受百般刁難很痛苦。

員工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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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來文所述之問題,可能涉及職場霸凌的問題,以下簡要說明。

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因此,縱使非針對身體實施直接暴行(例如:傷害、掌摑等),而是以言語或其他方式施以壓力(例如:當眾羞辱、人身攻擊等),也可以成為終止勞動契約的事由,不過此部分必須達到「重大」之程度方能構成終止勞動契約。若雙方針對侵害是否已達「重大」之程度有所爭議,就必須由法官依照具體個案的情況進行判斷,無法於事前一概而論。

此外,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因此,雇主應積極維護職場安全,規劃並採取必要保護員工之措施,避免員工於執行職務時遭受他人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若雇主仍採消極態度不予處理,則您亦可於30日內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終止勞動契約。

綜上所述,建議您應先向雇主反應目前遇到之情況,或提出申訴,若雇主仍不予處理,您也可以向地方政府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透過調解委員之說明,以圓滿解決問題。然而在此之前,應蒐集相關事證,無論是錄音、文字紀錄、或是找證人協助作證等均可,以利於調解程序中提出有利於自身之證據。

最後,關於您擔心因終止契約需要賠償鉅款一事,依照勞基法第15條相關規定,雇主首先必須有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才能與員工約定最低服務年限,且約定的金額也必須符合合理必要之程度,不得過高或施予員工過重之負擔(例如:公司僅提供5日專業培訓,但卻要求員工必須至少任職10年以上,否則必須賠償100萬元之類的,不過此部分之合理性與必要性必須視個案判斷,併此說明)。而依照勞基法第15-1條第3項:「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用之責任。」倘若您對於終止契約一事並無可歸責事由,則也無需返還或賠償相關違約金,此部分您也可以於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時一併向調解委員說明,並與公司協商較佳之處理方案。

以上簡要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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