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1.依題旨,按勞基法第84-2條: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
故您只要在同一事業中任職,不管是兼職還是正職,年資都是自受僱之日起算。只是兼職部份工時人員,在計算特休時,
會依照總工時與全時人員的總工時相比,依比例計算特休天數
2.您108/2/1轉為正職,然年資仍應該從107/5/15起算,
107/5/15到職,107/11/15 年資滿半年。
則將107/5/15至107/11/15 這段時間的工時總數,與全時勞工相比
依比例計算滿半年的3天特休。
108/5/15年資滿一年
將107/5/15至108/5/15這段時間的工時總數,與全時勞工相比
依比例計算滿一年的7天特休。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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