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不好意思~現在18歲,目前有打兩份工,家裡也有幫我保健保,結果兩份工也都有幫我保健保,這樣我可以跟那兩份工申請不要保健保嗎?因為我去說的時候他們卻反駁我,我不知道要如何回應
A: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簡要回覆如下:
首先,18歲在民法上為限制能力人,因此若欲打工,原則上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能為之,此部分先向您說明。
此外,關於健保的部分,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雇主應為受雇者辦理投保,且應以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且因為此部分為法律之強制課予雇主的義務,不得因為員工自行在外投保而免責,即便員工出示切結書,仍然必須為員工投保,否則將來可能被處罰鍰,因此公司拒絕您的要求應屬有理。
如對於相關內容有疑問,也可以電洽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進行確認。
以上簡要回覆,謝謝。
A:
承上回覆,補充說明如下:
由於您同時兼職兩份工作,依照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的解釋「健保同一類具有二種以上被保險人資格者,應以主要工作之身分參加全民健保,主要工作之認定,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如工作時間長短相同時,以收入多寡認定」,雖然法律並未規定不得重複投保,但如此您將重複繳納健保費,建議您可以擇一主要工作投保健保,至於另外一份工作溢繳的健保保費應該可以向健保局提出申請退還。
詳細內容及相關流程建議您可以先上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搜尋&去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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