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於106年4月18日到職 於107年1月31日離職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105年12月到106年11月止 依當年12月本薪計算未滿一年依當年工作天數比例計算 (年終獎金作業準則有註明核發當日未在職不發予年終獎金 核發當日不明白指的是發錢日還是核算日 )
績效獎金於每年8月及2月發薪日一起發放 計算期間為1-6月及7-12月 是否可領到 有無條例可循
A:
本人於106年4月18日到職 於107年1月31日離職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105年12月到106年11月止 依當年12月本薪計算未滿一年依當年工作天數比例計算 (年終獎金作業準則有註明核發當日未在職不發予年終獎金 核發當日不明白指的是發錢日還是核算日 )
績效獎金於每年8月及2月發薪日一起發放 計算期間為1-6月及7-12月 是否可領到 有無條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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