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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仍在職 在發放前離職是否享有此福利 是否有條例可循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仍在職 在發放前離職是否享有此福利 是否有條例可循


陳OO 發問於 2018-02-01 | 台北 | 其他

Q: 本人於106年4月18日到職 於107年1月31日離職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105年12月到106年11月止 依當年12月本薪計算未滿一年依當年工作天數比例計算 (年終獎金作業準則有註明核發當日未在職不發予年終獎金 核發當日不明白指的是發錢日還是核算日 )
績效獎金於每年8月及2月發薪日一起發放 計算期間為1-6月及7-12月 是否可領到 有無條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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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人於106年4月18日到職 於107年1月31日離職 年終獎金計算期間105年12月到106年11月止 依當年12月本薪計算未滿一年依當年工作天數比例計算 (年終獎金作業準則有註明核發當日未在職不發予年終獎金 核發當日不明白指的是發錢日還是核算日 )
績效獎金於每年8月及2月發薪日一起發放 計算期間為1-6月及7-12月 是否可領到 有無條例可循


年終獎金法律上屬於恩惠性給予,除非有特別於勞動契約內載明,否則原則上應依您所提及任職公司「年終獎金作業準則」處理。績效獎金原則上若非公司經常性給予,亦同;若勞動契約上有載明績效獎金為工資之一部,則有機會可向公司請求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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