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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請問因造成不良率過高 老闆要求於非上班時間進行重工否則就要全額賠償公司損失是否合理

請問因造成不良率過高 老闆要求於非上班時間進行重工否則就要全額賠償公司損失是否合理


紀OO 發問於 2016-12-13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因從事金屬加工製造產業

如產品有刮壓傷造成不良可以使用機器進行重工

但因數量過多老闆要求於非上班時段進行重工並不給付薪資

若不重工完導致出貨不足被客戶扣款要全額負擔

請問勞基法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我必須要賠償和非上班時段進行重工

感謝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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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因從事金屬加工製造產業

如產品有刮壓傷造成不良可以使用機器進行重工

但因數量過多老闆要求於非上班時段進行重工並不給付薪資

若不重工完導致出貨不足被客戶扣款要全額負擔

請問勞基法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我必須要賠償和非上班時段進行重工

感謝


您好:
對於老闆的要求,若是因為機器製造過程本來就可能產生的瑕疵(良率的問題),而不屬於可歸責於勞工的因素,則縱使瑕疵品的數量過多,老闆為了趕工因此要求勞工加班,也必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給予勞工加班費,不得不給付薪資,更不得要求將出貨不足的責任要求勞工負擔。此外,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在損害賠償責任未釐清之前,雇主也不得預扣勞工薪資。
除非雇主證明今天出貨不足是完全可歸責於勞工的過失(勞工可能因此對雇主負有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或債務不履行責任),否則,若是因為機器製造過程中本來就可能產生一定數量或一定比例的瑕疵品,則雇主立即應請專人檢查機器或是汰舊換新以提高良率,抑或增聘臨時工以加緊出貨,這本是屬於雇主應該自行吸收的經營成本和擔負的盈虧風險,不得將經營風險轉嫁與勞工負擔。

以上意見,惠請斟酌。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
李衣婷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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