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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不付款客戶 如何提告


DOO 發問於 2013-06-28 | 彰化 | 服務業

Q: 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的CASE:
傳給A間公司的報價單上總金額是44000(稅外加),寫著須支付訂金2萬,訂金也已經付了,但後來剩餘的錢(26200),卻不支付,工作狀況也都幫他們辦理通過。
請問這樣是算詐欺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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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羣期

律師

聯正律師事務所

A:  是否成立詐欺,應視對方請你們服務當時是否即有存心不支付後續款項之犯意,此部分亦應檢視對方不付款項有無任何正當理由存在,藉此以判斷是否成立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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