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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礙任負責人,恐變人頭

精神障礙任負責人,恐變人頭

民法新訂條文放寬對精神障礙或其它心智缺陷者權益,可擔任法人負責人,僅需經由輔助人同意即可。但外界擔憂精神障礙者恐遭利用,設立人頭公司。由於現行民法有關禁治產宣告規定,對經法院審判確定的精神障礙或其它心智缺陷者,採宣告禁治產一級制,即無行為能力,缺乏彈性,不符社會需求。 在民間社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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