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現行專利期限補償制度說明
作者:張盛柔
2018年4月12日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實現我國實際進口全部抗癌藥零關稅;對創新化學藥設置最高6年的數據保護期;對在中國大陸與境外同步申請上市的創新藥給予最長5年的專利保護期限補償。4月12日這一天對於中國大陸醫藥產業是非比尋常的日.......
詳細閱讀30 4月
作者:張盛柔
2018年4月12日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實現我國實際進口全部抗癌藥零關稅;對創新化學藥設置最高6年的數據保護期;對在中國大陸與境外同步申請上市的創新藥給予最長5年的專利保護期限補償。4月12日這一天對於中國大陸醫藥產業是非比尋常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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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盛柔
「中國一些地方通過立法,給企業著名商標認定以及特殊保護。這些有關著名商標的地方性法規,因違反中國商標法的立法宗旨,有違市場公平競爭。大陸全國法工委日前要求全面清理,地方著名商標制度也將面臨廢止。」--聯合報新聞《著名商標地方性法規 全面清理》日前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
詳細閱讀12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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