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前一個月在國道發生車禍,被貨櫃車從左後方追撞,第一追撞點是加油孔附近,對方是貨櫃車車行的車,隔天有要求對方車行向保險公司提出險,保險公司經過約三個星期的等待,最近對方的保險公司從國道警察那裡拿到肇事分析資料,判定對方要負起肇事全責,保險公司本來要理賠了,可是對方車行不爽,要提車禍鑑定,我自己已經先付了快十萬元修好車了,我不希望在拖下去,而且聽說提鑑定的話,對方還可以透過私下運作方式,從車鑑會那裡把我的肇事責任提高到兩三成,聽了就覺得很害怕,怎麼會這麼黑暗?
想請教律師:我可否強制先要求對方先賠償修車費,等到鑑定結果出來後,如果我真的被搞成兩三成的肇事責任,那我再付兩三成的費用?另外,車禍鑑定委員會真的可以透過暗盤的方式,將肇事責任更改嗎(聽說員警那雖然判定肇事全責,但車鑑會可以有兩三成的彈性空間)??我該怎麼做??
A:
您好,
對方如果要求鑑定,鑑定沒有出來之前,我想對方也不容易先付出錢。你可以先對對方的財產假扣押,避免脫產。
至於車禍鑑定是否正確,要看他有沒有看到所有、全部的證據資料,因為他們調查的資料沒有那麼完善,鑑定的方法相較之下,儀器的部分比較少,都是依賴鑑定委員的經驗,所以鑑定結果未必會為法院所採。
一般來說,若對鑑定結果有異見,可覆議,或於訴訟程序中再委請認識的鑑定機構(通常是大學),他們的鑑定比較科學,也比較會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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