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家父有一塊林地登記在親戚A名下,目前已經賣掉並辦好過戶手續,還剩尾款沒收,由於買賣交涉都由親戚A的小孩B出面,但日前親戚A的另一個小孩C卻寫了一張存證信函給買方,說尾款一定要入到A的戶頭,不然要對方負法律責任,因此買方現在要開禁背支票付尾款指定要匯入A戶頭,我們擔心若開了禁背支票,家父就拿不到此筆尾款了,所以想請問我們是否有辦法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或是可以做什麼防範措施。
因當初要賣此筆土地時有爭議,已經過法院判決當初為家父出錢購買,但是登記在親戚A名下了。
謝謝。
A:
您好,
你有提到法院曾經判決,能說明一下判決的內容嗎?
其次,買賣關係的契約當事人為何?這部分需先釐清,才能解決爭議。
如果你的父親是實際所有權人,最好也發個存證信函給買受人,說明尾款需依契約之規定給付,否則即屬違約,將來不僅解除契約沒收已付價金,並請求土地回復移轉登記,對方將會受有損失,希望買方依契約之約定給付才是符合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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