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於5/6收到桃園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通知要我公司扣我薪水1/3,但我想要一次清償,我該如何處理??
律師
A:
1.請仔細研讀執行命令,是假扣押或假執行或終局執行?
2.債務人可以主動聯絡債權人(執行命令會記載其名稱)商討解決,請債權人撤回執行程序。
3.支付數額: (1)既然債權之保全已進入法院強制執行階段,一般除本金之外,債權人均會要求債務人也支付利息及強制執行費用。如果雙方能經由協商,就總債權數額及履行期達成共識,則債務人可請求債權人,看看是在和解成立時就撤回,或是等到付款時再撤回。(2)協商時,債務人可留意:受僱於公司之薪資是否已遭扣款,而扣款部分,就可在協商時之總債權數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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