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之前與朋友合夥開加工廠,主辦人是朋友和他女兒我以投資入股 期間朋友要申請青年創業貸款,要求我做保證人 後期工廠經營不善,朋友跑了銀行找不到債務人 要求我全數還款,現在法院強制扣薪也是只扣我的薪資 我朋友和他女兒,不用再有任何還款 這樣是合理的嗎?不能申請債務均攤嗎? 我的房子現在也被假扣押
強制執行法 假扣押與假處分 強制執行程序
律師
石策聯合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749條:「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於債權人之利益。」規定。 您在清償債務的範圍內,可另再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債務。 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透過整合規劃,爭取對您有利的條件,使您能夠更安心。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