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為一未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計劃舉行現金增資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
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予員工承購並通知原股東認購…
請問:
是否可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1/2出席、2/3同意),省去上述步驟,直接由董事會逕洽特定人士認購?還是必須取得各別股東同意(不論出席與否)?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e5e2a13c9e="李小姐"]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為一未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計劃舉行現金增資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
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15%予員工承購並通知原股東認購…
請問:
是否可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1/2出席、2/3同意),省去上述步驟,直接由董事會逕洽特定人士認購?還是必須取得各別股東同意(不論出席與否)?
謝謝您的回復[/quote:e5e2a13c9e]
一、公司現金資增如需變更章程,必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如果是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新股,則經董事會特別決議。
二、除非是公開發行公司依證券交易法進行「私募」,否則不能剝奪股東之優先認股權(扣除員工認股後,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
三、只有股東或員工認購不足時,才能由董事會洽特定人士認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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