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有一棟房子建物所有權人是我
土地所有權人是別人
當初是用我的名義跟房客簽定房屋租約
近日土地所有權人要求房租大家平分
依我了解,房屋租金應是建築物所有人收取
請問律師:
土地所有人有權要求收取房屋之租金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fe4acf0954="林先生"]律師您好
有一棟房子建物所有權人是我, 土地所有權人是別人,
當初是用我的名義跟房客簽定房屋租約, 近日土地所有權人要求
房租大家平分, 依我了解, 房屋租金應是建築物所有人收取,
請問律師, 土地所有人有權要求收取房屋之租金嗎?
謝謝您的回復[/quote:fe4acf0954]
沒有,租金由租賃契約之出租人收取,與是否為所有權人無關。但如果你使用土地並無合法權源,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你給付相當於土地租金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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