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家人日前在外與地下錢莊借錢周轉公司帳
並留下家人手機
造成家人困擾
我們有打算幫他償還這筆款項
但是怕他以後再犯
請問有任何的方法可以保護未來不受債務波及嗎?
謝謝!感激不盡!
Sarina
A:
就法律而言 個人欠債 個人還 與家人無關
法律無賦予債權人騷擾債務人家屬
如債權人騷擾家屬 與法律規定不符 無返還義務 不予理會便可
A:
[quote:c4549b42ac="christaiwan"]就法律而言 個人欠債 個人還 與家人無關
法律無賦予債權人騷擾債務人家屬
如債權人騷擾家屬 與法律規定不符 無返還義務 不予理會便可[/quote:c4549b42ac]
1、基於債權相對性(特定人僅得對特定人請求特定之債)及人格各自獨立原則,除債務人就家人之債有繼承事實或保證等契約上關係,債權人當然不得向債務人之家屬為任何法律上之請求,但債權人騷擾債務人之家屬除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例如騷擾已達精神上嚴重侵權行為或刑法上之恐嚇安全、強制、侵入住宅等),似目前無相關法律得以直接制裁。
2、故騷擾債務人家人,僅係一種精神上難以舉證之負荷,藉以逼迫債務人還債而已,故債務人家人既非債務人,當然可以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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