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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糾紛


林OO 發問於 2008-04-01 | | 資訊科技業

Q: 律師您好~


我於今年3/24與個人仲介議完房屋買賣價格
他電話說明已與屋主確定價格
我於隔日付訂金三萬元,並簽收訂金收據
收據上說明10日內需簽約
但拖了一星期,仲介都說找不到人一直無法確認簽約時間
當初簽的訂金收據因屋主並未到場是由仲介人代簽而且無蓋章
昨日得知又有別的房仲業者帶人去看房屋


請問:
我可以依訂金收據上載明求償雙倍訂金嗎?
或是能否建議我下一步該做甚麼?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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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29ab939a28="林銘正"]我想請問 我於今年3/24與個人仲介議完房屋買賣價格,他電話說明已與屋主確定價格,我於隔日付訂金三萬元並簽收訂金收據,收據上說明10日內需簽約,但已拖了一星期仲介說找不到人一直無法確認簽約時間,當初簽的訂金收據因屋主並未到場是由仲介人代簽而且無蓋章,昨日得知又有別的房仲業者帶人去看房屋,想請問我可以依訂金收據上載明求償雙倍訂金或是有建議我下一步該做甚麼嗎 Thanks[/quote:29ab939a28]


一、買方已付訂金,而賣方卻違約不賣時,買方可請求返還二倍訂金(即罰一倍)。
二、雖然賣方未親自簽名,但仲介人已代簽,如賣方否認授權,仲介即涉有偽造文書罪嫌,提問人可提刑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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