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敬啟者:
日前我對朋友提出侵占的刑事案件,但念及朋友關係我在出庭前撤銷刑事提告,
請問:撤銷刑事提告後,日後是否還可以以同案再提刑事告訴?
謝謝
A:
[quote:65ec439f8e="高明達"]敬啟者:
日前我對朋友提出侵占的刑事案件,但念及朋友關係我在出庭前撤銷刑事提告,
請問:撤銷刑事提告後,日後是否還可以以同案再提刑事告訴?
謝謝[/quote:65ec439f8e]
一、侵占是公訴罪,而非告訴乃論之罪,因此提出告訴以後,縱然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應為實體審查;故提問人之情形,檢察官應是作不起訴處分,而不起訴處分確定後,除非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或有再審理由(以上情形都很少見),否則檢察官不能對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二、又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提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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