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與百貨公司有簽櫃位的租賃契約
契約中有約定繳交履約保證
現在我們要中止契約
但我卻遺失了繳交保證金的單據
且公司會計作帳也說我沒繳
事後想想,我似乎也沒有繳到那麼多
請問:
我可以要求公司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嗎?
單據遺失了會否變成無法請求?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78eee22833="魯芸珍"]律師您好~
我與百貨公司有簽櫃位的租賃契約
契約中有約定繳交履約保證
現在我們要中止契約
但我卻遺失了繳交保證金的單據
且公司會計作帳也說我沒繳
事後想想,我似乎也沒有繳到那麼多
請問:
我可以要求公司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嗎?
單據遺失了會否變成無法請求?
謝謝您的回復[/quote:78eee22833]
履約保證金屬於要物契約,要實際有繳納才能請求返還,所以提問人最重要的是要證明自己有繳(契約說要繳不能證明確實有繳,而且提問人自己也陳述公司會計作帳也說沒繳),此與單據遺失與否並非絕對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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