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再請問:沒錯,我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對方的土地所有權,對方(全部的公同共有人)也願意賣給我,連價格都OK了,但就卡在他們都不願意去申報遺產稅,只想向我們拿土地款,您說的有辦法過戶是如何辦的呢?可否說明白一點?這事已經拖了好多年了,謝謝您!
A:
您好,
如果對方全部的人都同意賣你,也都同意簽買賣契約書。則你可於簽完買賣契約書、交付價金之後,再以訴訟方式,聲明1、他們應辦理繼承登記。2、他們應移轉所有權給你。這樣的話,等到判決確定,你就可以持判決書去辦理土地的移轉。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