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我方跟一間統包公司承攬了一家飲料店的裝潢工程
在快完工期間都未收到任何一期的工程款項
但又怕因中途停工會影響飲料店開幕
於是我將工程完工僅剩下小缺失,讓店面能正常開幕
期間向統包公司催款多次都沒有獲得付款
因此後續修繕工程就停止
不料統包公司未經過我同意又請另一裝潢公司進場收繕
現在統包公司要我們負責他所請的裝潢公司所有施工費用
請問:
1、我要如何跟統包公司要回工程款?
2、他所請的另一組裝潢公司的施工費用我要負責嗎?
註:我跟統包公司沒有簽施工合約 (所有施工材料運送地點收據都有保留)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關於尚未取得之工程款,建議先協商解決,若仍無結果,不妨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較為迅速經濟。
至於修繕的部分,若統包商在未先向你們要求修繕即逕行找其他廠商處理,是有問題的,為保障貴公司的權益,該筆款項以暫不付款為宜。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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