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您好!我爸經營一家工廠原為獨資,後來更改為有限公司,我是其中一名股東,但實際上我只是一名上班族並未實際參與公司業務,期間因公司營運狀況不佳,我爸向銀行及民間貸了不少款項(以公司名義和個人名義借款都有),而我每月收入根本無法負擔龐大的債務故我想請教:
(1)若我爸申請個人破產或公司破產是否會影響到我的信用?我需負擔清償責任嗎?
(2)若公司倒閉且我爸失蹤不知去向,我是否需負清償責任?
(3)公司倒閉前我先退股,其公司負債在法律上我有連帶義務需清償嗎?或者我有其他辦法可避免連帶責任關係嗎?
懇請給予解答了,非常謝謝您的幫忙,謝謝!
A:
茲就您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您父親個人破產亦或是公司破產,均不會影響到您個人的信用,因為您只是有限公司之股東,股東僅負出資之責而已。
2.倘公司倒閉而您父親跑路的話,在法律上您還是無須負清償責任。
3.有限公司股東退股,是指減資還是直接將股份出售予他人呢?這兩種情形是不一樣的,但是無論哪種情形,有限公司之股東對於公司債務是無須負連帶清償責任的。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不吝來電討論
颺理法律事務所
劉家榮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