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非常謝謝你的囘答
但是你最後一句:但請注意,連帶保證人雖然已經將財產贈與,在一定期間內,銀行還是可以聲請撤銷。
請問可以解釋一下"一定期間"是什麽意思嗎?
連帶保證人在貸款前已將財產贈予
這樣也是會被聲請撤銷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依民法第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無償行為,債權人在知有撤銷原音起依年內得聲請法院撤銷。如連帶保證人在貸款前已將財產贈予,因當時並無債權存在,銀行應不能行使撤銷權,只是提醒注意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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