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陳律師,您好!
敝姓游. 拜讀您對網友的支援!內心感動.謝謝您對我們這些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市井小民之協助!感恩您!
以下是我的問題:
我姐於6年前離婚.兒子監護權屬男方,要我姐帶走1歲女兒.現因男方欠債2-3千萬.已申告破產待裁決.(我姐也是債權人之一,(因贍養費未付予,未曾申請支付令)
這兩天來,男方姐姐急來電,要我姐同意她領養其兒為養子.說是怕銀行or討債公司動他姪兒.//男方不願讓出兒子的監護權於我姐,也不願意領養我外甥女(說是與無監護權兒女無關),更不願讓我來領養我外甥女.
請問您;1.沒有監護權的父母親宣告破產後,兒女有無背債義務嗎?
2.如果是地下錢莊的債務.(男方不告知如何負債的)其兒女有無人身安危?有無法律可保障其幼童?
3.未離姻前,我姐擔保了男方房地產抵押的保人,首次金額是180萬(其作保人還有男方母親)但目前已超出800萬,聽說房屋也將被查封.於沒有替代保人情形下我姐是否還有保人責任?我姐目前身在宜蘭受雇於男性理髮院,靠著1-2萬不固定薪資為生,又要租屋.實在無力償債! 是否有避難方法?
4.如果其房地產已償清首次貸款金額(男方說法),其後續再借之金額與前保人有關嗎?
等待您的回覆 感恩您!
A:
您好,
1、破產僅及於債務人本身,法律上對於兒女並無影響。
2、地下錢莊的債務,亦與兒女無關,惟地下錢莊末必依法律途徑解決債務問題,故仍需自行保障自己的安全。
3、你姐姐曾經當保證人,保證人不會因為離婚而歸於無效,故你姐姐仍是保證人,但保證之範圍依當時保證之契約而定。
4、因為我無法知悉你姐姐保證之內容為何,故無法判斷。如果你姐姐只擔任某一筆債務的保證人,而該筆債務已清償,原則上你姐姐的保障債務即已消滅,但因為無法判斷你姐姐的保證債務內容真實情形為何,故上開意見僅供參考,若有疑慮,還是直接拿著資料與律師談會比較清楚。
5、你前姐夫因為申請破產,你姐姐可以以此為理由而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果能協議亦可,若不能協議,則你姐姐可以透過法律的程序來爭取監護權,但若你姐姐同意由男方的姐姐收養.則你姐姐將來可能幾乎無法行使監護權,故處理上需謹慎處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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