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用公司戶貸款也用公司戶支票償還
目前公司停業一年,期間繳息都正常
但現在銀行追討債務全額否則將假扣押查封負責人房子
已和銀行分行進行協調,且公司將於近日申請復業
但分行仍表示總行只同意上述2種方式
請問:
1、在合法的規範之下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2、在繳息正常的情形下是否可申請以別的方式進行還款?
謝謝您的回復~
A:
一般說來,如果債務人有財產作為擔保的話,銀行談判的空間比較少,但是如果擔保或是可供假扣押或本案執行的財產很少,或不足以清償債務,甚至於債務人所提出的清償條件優於現有的財產,則談判的空間較大。
基本上,不斷的協商是重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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