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非常謝謝律師這麼快速為我解答,我還有一些問題要請教您,謝謝。
1、如果爸爸和叔叔辦房子轉移過程,叔叔的確有行為能力,是否需舉證?或需證人出庭?
2、如需請律師,可透過什麼管道尋求?
3、律師費用目前如何計算?
4、當初協助辦理房子轉移的代書在接到對方律師電話後,告訴爸爸,情勢對我們不利,請問對方是純粹想嚇唬我們不懂法律,還是我們真的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有瑕疵,讓對方有把柄?
5、如果敗訴,爸爸會吃上官司嗎?這是我們最擔心的事,爸爸年紀大了,如果因為這樣的事坐牢,真是太沒天理了。
6、目前我們打算等對方寄出存證信函,再請律師是正確的作法嗎?還是要先找律師瞭解我們的情況以免措手不及?
7、上法院時,我們子女是否可以旁聽或發言?
我提出這麼多疑問,真不好意思,再次感謝您的回答!
A:
您好,
1、原則上沒有被宣告禁治產,就會有行為能力,對方需負舉證之責。
2、欲請律師,這涉及與律師之間的互動,可詢問朋友或當地律師公會律師名冊,自行尋找。
3、每個律師的費用計算不一樣,一審約五、六萬至數十萬皆有,請自行詢問律師。
4、這很難判斷,因為有利不利,只有看法庭上呈現的證據才能知道。
5、這也不一定,有可能有詐欺之嫌疑。
6、如果決定請律師的話,最好存證信函也請律師處理,因為文字若有不當,將來上法庭被當證據,可能會對自己不利。
7、可以旁聽,不能發言,除非是當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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