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
因為本父親過世要辦理繼承等相關事情...
尚有「二媽且孩子三位」...但因長期無聯絡...今日已查得他們的戶籍...
想請問一下...要如何撰寫存證信函...要求他們出面辦理...
若是他們皆不回應...有何辦法處理?
謝謝!
A:
您好,
存證信函只要把你想要表達的意思表示清楚就行了。
至於繼承登記,若無特別的財產分割,而係依法律規定為公同共有,則單獨一人仍可以辦理繼承登記。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