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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負責人名下股票、汔車之轉移


陳OO 發問於 2007-09-11 |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當公司破產時
公司負責人同時又是公司向銀行借款時之私人保證人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借款時之保證人在清償債權時需負什麼責任呢?
負責人及保證人之私有財產也需要拿出來清算嗎?
其名下之股票、汔車,在法院宣判前能轉移、贈予給直系親屬
(如兒女或媳婦、女婿)嗎?
如能的話,到時法院宣判時,會被追償回去嗎?


煩請告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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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公司破產,公司之保證人負有清償全部債務之義務。
二、債務人之無償贈與,債權人有權向法院聲請撤銷;將受強制執行之際移轉,還有可能觸犯損害債權罪。另國稅局也可能課稅,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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