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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謊稱為國外品牌總代理或獨家代理有何罪?

謊稱為國外品牌總代理或獨家代理有何罪?


江OO 發問於 2007-08-29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問題如下:

我在網路某討論區上發現有某人發表不實言論
引述如下:

"我們是德國***品牌台灣地區的獨家總代理商............"

此外,此人還在網路的討論區留言板上販售此產品。
而我正是此支德國品牌的台灣經銷商
經由我向德國總公司查證
他們在台灣地區只有兩間進口商
並且沒有授權給任何一間公司有所謂 "獨家代理" 的權利及身分!
對方的行為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市場行銷
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是觸犯何法?要如何檢舉他以維護我們的權利呢?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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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依提問人所述之情形,在網路上虛偽陳述自己某產品的總代理,可能涉及廣告不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之虞。
二、刑事上的犯罪,必須有確實之事實及證據,如果此人偽稱為總代理,卻高價販售不實商品,可能涉有刑事詐欺犯行,但仍須就按各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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