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與某編輯老師簽定合作契約
但該老師教材編輯不到一半,就與本公司失聯
經多次連絡本公司依舊連絡不到該老師
就連寄存證信函至該老師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也無人可以領取
在此想請問律師本公司接下來該如何做才得以找到該老師出面解決此合約問題!!
謝謝您的回覆
A: 如果簽約當初有就違約部分訂立賠償金的約款,可以直接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告訴,如果沒有,就要看當初有無約定可終止或解除契約的事由,視當初約定內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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