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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關於民事給付貨款之訴

關於民事給付貨款之訴


陳OO 發問於 2007-08-23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緣由如下:
我們是水電材料行
有個水電工程行來我們店裡月結賒帳
我們雙方簽有買賣契約書
(契約書中詳載買賣之貨品以及付款方式...等等)
但是他後來帳款都沒來結
避不見面,電話都不接,存證信函也拒收
所以我想是不是能把貨物拿回來抵債
剩下的款項要求他還清呢?


契約書中有著名
如果沒有依約付款
我們可以依他收貨時簽署的單據向他提起詐欺及侵佔的訴訟
他今年三月份就沒有依約付款了
總共累計積欠了60萬
我有先寄存證信函給他
也已經被退回來了


我是以民事起訴狀給付貨款的方式提起訴訟的
8/21第一次出庭,但是被告沒到
所以審判長就看了我帶去被告的戶籍謄本
地址跟上次我寫在狀紙上的通訊地址不一樣
所以他就說要再通知一次試試看
我因為緊張也沒有提起一造辯論
(下次被告再不出庭可以提嗎?)


我想請問
他一開始前3個月只簽帳一些東西
然後有還錢,後來就欠很多不來還了
我能告他詐欺嗎?
因為我覺得她是要讓我沒戒心
然後才欠這麼多錢的
而且它事後避不見面
手機一開始有接,也一直騙我們說要還錢
但是5號到了又改成20號
20號過了又說要5號
一直騙, 一直拖延,根本沒有想還錢的意思
我想把貨物拿回來抵債
如果他東西不還我,可以告侵佔嗎???


請問:
1 下次被告再不出庭,我能怎麼申請一造辯論呢?
2 如果一造辯論勝訴 ,我應該申請債務憑證 ,再去國稅局查他財產清單 進行假扣押嗎?
3 假設它名下都沒有財產,也沒有薪資收入(他是水電工) 那我能對他提起詐欺、侵佔的訴訟 逼他出面處裡債務嗎?


以上 麻煩回答 非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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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律師

A:  一、關於你提出的第一個問題,若你先前所寄送文件的地址與你所提出對造之登記地址不同,法院會從新送達,若送達後,對方仍未出庭,等法院跟你說「對造以為合法送達,你有何意見時」,可以口頭向法院表示要為一造辯論判決。
二、若法院判決後,並已經交付你確定證明書後,你可以拿判決書與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申請查閱對方的財產,但依據你的描述,若你沒有作假扣押,我怕對方可能已經脫產。
三、你們雙方有買賣關係,對方雖未付款,不會購成侵占,至於是否會有詐欺,並須看你們雙方先前是否曾有買賣關係,若先前你們雙方已經交易多年,對方亦有依約付款,只是最近因周轉不靈才未付款,這樣要構成詐欺的機率不大,但若是對造從未與你交易過,此次乃第一次交易,對造完全未付款就避不見面,並且將你交付的貨物賣予他人得利,要構成詐欺的可能性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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