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債權關係與本票裁定問題

債權關係與本票裁定問題


蔡OO 發問於 2007-07-17 |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本公司與某經銷商於去年開始交易,
於去年11月中旬,本公司與經銷商對於一筆68萬元交易協定
,對方支付現金34萬,並開立34萬元本票(96年1月兌現),本公司才予以出貨
但是對方在本票兌現日到期後,並未如約定付款.
只是口頭上一直拖延,斷斷續續支付現金與客票,
連同後來繼續出貨交易的帳目,也都無法如期支付
,本公司亦不同意將本票歸還 (因為實際上還有12萬餘元貨款未支付)
多次溝通無效後,本公司於四月份向台北地方法院
聲請本票裁定,雖然對方欠款與本票金額不同
但是為了保障債權,還是先向法院提出聲請

目前對方以民事起訴狀向法院聲稱本票債權不存在
辯稱欠款原因是因本公司未處理退貨

請問:
對方聲稱之原因能否將本票存在事實否定掉? 對方自己向法院提出的
附件帳目資料也可看出還欠本公司12萬餘元? 可否利用本票之強制效力
要求對方歸還應該屬於本公司的這些貨款?

謝謝您!!

瀏覽人數:3249

A:  一、直接當事人之間還是可以主張原因關係,故超過實際債務之部分,債務人還是可以抗辯,在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通常法院會判決超過十二萬元(實際債務額)部分之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提問人所稱之「退貨」意義不明,如果是指供貨有瑕疵,債務人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或減少價金,則法院會實體審查其主張是否有理由。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