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近日收到一份地方法院寄來的起訴書, 內容所犯條例為刑法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移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 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請問這類起訴歷史判例結果大多如何? 後續該如何處理?是否需要委任律師? 謝謝!
律師
系統管理員
A: 您好,因您所提問非屬企業相關法律問題,本站得不予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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