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公司新舊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公司新舊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蕭OO 發問於 2025-03-09 | 桃園 | 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Q: 請問承接了公司(興業社)負責人後,有客戶因之前跟公司簽合約產生糾紛,現在要對公司提告請問我需要負責任嗎?

民事

瀏覽人數:24

A:  您好:

需要,因為公司人格是存續的,只是股東、經營者換人。
因此公司對他人的債權,以及公司對他人的債務,都不會因為負責人變更而消滅。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mail:francislin311@gmail.com或kuanhenglin@justus.com.tw
TEL:(04)2226-8993(請告知總機找林冠亨律師)
主要執業區域: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臺南、高雄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主事務所設於臺中,主要服務範圍包括雙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
電話:(04)2226-8993請向總機告知找林冠亨律師 TEL 0929-665-389
FB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attorneyfranciskhlin
Email:francislin311@gmail.com
專注領域簡介:商務契約、企業投資與併購、公司治理法律、企業經營法務、新創公司法律事務、經營權爭奪、股東爭議處理、經濟犯罪告訴與辯護、策略聯盟、國際跨境交易(英文)、商業爭端解決、工程案件等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