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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惡意砍班,差不多被公司害死了

惡意砍班,差不多被公司害死了


湯OO 發問於 2025-03-09 | 臺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是時薪人員
現在公司可能想逼人離職
故意排班一個星期一天至兩天 一天3小時 已經影響生活了! 也沒有提前商量溝通,我有什麼辦法有什麼權益保障呢?
再一個問題
如果遲到一次 不管1分鐘還是遲到29分鐘 都是扣30分鐘的薪水 公司這樣違法嗎?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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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按件計酬之勞工」係指勞工之工資中包含依完成工作量所獲致之工資,而此項工資之多寡,足以影響其生活可否維持者而言。上開情形之勞工,其雇主如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而影響其生活之維持時,自有該款之適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台勞動二字第 00362 號函)
如可資證明公司有故意不提供充分之工作的事證,可向雇主張終止契約,請求給付資遣費用。
勞資糾紛可以先行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亦可委請律師先代為寄發存證信函表達維權意旨,限期請求改善,如改善未果,可逕行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爭訟程序。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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