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關於加盟之競業禁止,主要會是
1. 合約條款之解釋。
2. 合約條款是否有牴觸公平交易法之情形(如違反公平交易法導致該條款無效,則無禁止)。
您所述之對話紀錄,若構成豁免或禁止免除,亦為對您有利之背景事實。
以上簡要說明,本所為專精於商務法律之事務所,如有進一步法律服務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雖然辦公室位於臺中,但也有不少臺北的客戶,線上溝通作業或約見面開會都能順暢。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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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4)2226-8993(請告知總機找林冠亨律師)
主要執業區域: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臺南、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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