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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個人契約變到公司對個人契約

個人契約變到公司對個人契約


楊OO 發問於 2025-02-08 | 臺南 | 其他未分類業

Q: 請問我個人名義和個人簽租賃契約,所以沒有稅金上的問題,是我這邊自己要報稅!
但是中途房客說要用公司去報稅,說這個自然人就是公司負責人,所以可以嗎?這樣原合約是否需要重簽呢?金額就會再往上加稅金吧!

但是房客說他要少報然後合約不需要再打一份,這應對嗎?

我應該可以主張重簽和約吧!

消費者債務清理 民事 契約審閱 租賃糾紛

瀏覽人數:75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租賃糾紛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雙方口頭約定同意,契約就會成立
2、但口頭約定需要舉證,比較困難
3、如果沒有另外簽署新合約,就必須依照原先的舊合約繼續進行雙方的租賃關係
4、但法律上無法阻止對方報稅。
5、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租約,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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