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員工網路打卡(10:26)後,未於打卡後馬上開店,然後超過開店時間於10:36才開店門
請問這部份有何懲處條例?屬於詐騙公司出勤嗎?
謝謝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本律師有擔任過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擅長處理勞動契約、員工出缺勤等相關問題,建議櫃公司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協助解決公司經營、人事管理等各方面法律相關問題
2、可以先釐清員工不實打卡的原因,中間間隔僅10分鐘,如果確實調查後屬於惡意虛構打卡時間,可以先記過減薪或降職,未必直接進行解雇
3、勞基法上並沒有詳細規定懲處條例,而是回歸各公司自己內部規定的獎懲規則,建議可以交由律師協助訂定內部規則
4、如果有任何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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