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著作權採用的不是「註冊主義」或「登記主義」,而是只要完成創作就能取得著作權,不必登記。但若您要的是商標,那就必須註冊。
建議您將創作過程以及要表達的概念、意涵記錄下來,這在將來主張著作權時會很重要。另外,在網路上若能早日公開您的圖案,對於證明他人侵權、抄襲也有幫助(您的創作時間點在前、對方
為抄襲的可能性較大以免您反被主張抄襲)。
以上意見供參考。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mail:francislin311@gmail.com或kuanhenglin@justus.com.tw
TEL:(04)2226-8993(請告知總機找林冠亨律師)
主要執業區域: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臺南、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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