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最近接手了一間早餐 費用為20萬元
已經先付10萬元
因為因為一些私人問題沒有辦法繼續做
想要反悔 但是我跟前店主沒有簽訂任何契約 卻不退我費用 店家的名字器具也是屬於他的 我該如何拿回我原本的資金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前店主,要求限期退還費用
2、但對方不還款,並沒有涉及到刑事犯罪,即使提告詐欺罪或侵占罪,並不會成立。依照您敘述的情況,比較偏向於民事糾紛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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