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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


無 發問於 2024-12-08 | 臺中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我是賣家
想請問由於我是做代購的
會先收取部分金額(這點買家們是同意的)

1.假如商品到貨,我寄出給買家,而買家未取貨我是否可以不退款
2.並且如果聯絡不上買家我是否可以將他未取貨的商品販售出去?

消費糾紛 公平交易法

瀏覽人數:29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過代購賣家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跟您類似的消費糾紛問題。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提供您參考,
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就可以協助您解決平常做生意或者與客人之間的各種消費糾紛

1、您必須再次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與商品給買家,要求限期取貨,如果對方知道仍然未取貨,構成受領遲延,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解除契約,並將商品轉售他人。

2、但您可能會被買家提告詐欺罪導致銀行帳戶被警示。

3、如果擔心帳戶無法使用的風險,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該怎麼自保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注意是兩個小寫的k,加LINE請告知姓名、電話、居住縣市,以及在哪個網站看到我的)
電話:098867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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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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