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是網路賣家(有限公司),不小心多寄了一份商品給消費者,對方雖主動告知,但不願意拍照證實。 我方已向對方道歉並提出願意先支付寄回的運費,但對方以不願意提供地址等個人訊息為由,拒絕我方請物流上門收件,也不願意到超商協助寄件。 最後提出要我方從北部到南部面交取貨。但我方真的沒辦法面交。 請問這樣我有什麼辦法,可以強制讓對方協助寄回多寄的商品呢?謝謝。
消費糾紛 電子商務法規 電子商務 公平交
律師
高維志律師事務所
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網路賣家的法律顧問,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顧問,避免將來再發生類似或其他消費糾紛的事件而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買家,要求限期退還商品,否則提告 2、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透過公權力使對方歸還 3、實務上常見,部分賣家會選擇提告侵占罪,此舉可以促使買家出面,但法律上不會成立 4、如果有相關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