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開了一間團購店,商品皆以預購為主,商品到貨通知客人取貨,客人回覆5號領薪後取,但卻封鎖了我,請問這樣算惡意棄單嗎?可以對她做出什麼法律處置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本律師有擔任公司、企業、店家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跟您類似的消費糾紛。並且也是屏東代表的榮譽律師。
2、對方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民事違約,也就是債務不履行責任,俗稱棄單
3、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限期取貨並付款。
4、如果對方仍不理會,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5、建議您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一套對店家有利的經營方式跟模式,避免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件,也可以減少您的成本費用。做好事前預防。
6、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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