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電腦資料遭離職員工刪除

電腦資料遭離職員工刪除


林OO 發問於 2024-12-05 | 臺中 | 製造業

Q: 電腦資料遭離職員工刪除,導致公司部分資料遺失,可否對該員工求償?公司方應該如何舉證?才能讓法院清楚了解公司方的損失。

瀏覽人數:33

A:  您好,本律師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也有擔任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擅長此類問題。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提供您參考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該名離職員工,要求限期賠償公司的損失

2、如果對方逾期不理會,您可以將被刪除的資料,交由律師評估其價值以及分析可求償的金額後,委請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員工賠償

3、同時,也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加Line 請告知姓名電話與居住縣市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注意是兩個小寫的k,加LINE請告知姓名、電話、居住縣市,以及在哪個網站看到我的)
電話:0988679260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A:  您好:

依您所述,這名員工的行為屬於無故刪除他人電磁紀錄,可能構成刑法妨礙電腦使用罪章之罪。
另外就民事而言,員工行為屬於「故意侵害他人權利或利益」,可依照民法第184條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金額部分,若在刑事程序中進行和解,有機會得到比民事程序中請求的還多。
合理計算方式包括以「市價估計」推算,或是以「建立該等資料的成本」推算。

如有進一步諮詢或法律服務之需求,歡迎與我聯絡。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mail:francislin311@gmail.com或kuanhenglin@justus.com.tw
TEL:(04)2226-8993(請告知總機找林冠亨律師)
主要執業區域:臺北、新北、桃園、新竹、臺中、彰化、臺南、高雄


林冠亨律師
Francis Lin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主事務所設於臺中,主要服務範圍包括雙北、桃園、新竹、臺中、臺南、高雄)
電話:(04)2226-8993請向總機告知找林冠亨律師
FB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attorneyfranciskhlin
Email:francislin311@gmail.com
專注領域簡介:商務契約、企業投資與併購、公司治理法律、企業經營法務、新創公司法律事務、經營權爭奪、股東爭議處理、經濟犯罪告訴與辯護、策略聯盟、國際跨境交易(英文)、商業爭端解決、工程案件等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